国家质检总局12月14日上午在京举行国家免检产品颁证大会,1302家企业申报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其中,865家企业今年首获产品免检资格,437家企业是重新申报再获产品免检资格的。
质检总局自2000年开始实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对质量长期稳定合格,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证体系完备,并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合格的产品授予国家免检资格。获得这一资格的产品,在3年有效期内免予各部门、各地区、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
这一制度实施7年来,共有4273家企业的196类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涵盖食品、日用消费品、工农业生产资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个行业,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免检制度使企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切实发挥出了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提高质量、保障安全的显著作用,也成为政府实施经济调控、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有效手段。
据统计,2002年至2005年,全国免检产品企业的产量、产值、销售额、利税额、市场占有率、出口额分别年均增长26%、34%、38%、56%、21%和214%。
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讲话时指出,实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是建立质量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的生产企业,要加强后续监管。获得这一荣誉的企业也要立足以质取胜,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要广泛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他强调,国家免检决不搞终身制。对于产品质量不能始终保持稳定合格的,生产规模不能坚持位居行业前列的,工艺水平不能满足节能环保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售后服务不能有效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特别是发生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国家免检企业,都将依法坚决取消免检资格。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国家免检产品》名单 [点击浏览该文件:bangshangyouming-2007-mjcp.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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